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,进一步推动我院物理学(师范)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,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立项原则
(1)示范引领。教学改革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上应具有引领作用,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应具有示范作用,在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上应具有辐射推动作用。
(2)重点突破。教学改革项目应紧密结合我院物理学专业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和重点问题,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、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。
(3)鼓励创新。教学改革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,响应国家高等教育政策,立足我校的办学定位,围绕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,开展有助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创新性研究。
2.立项范围
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范围包括: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、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、教学内容更新与课堂教学方法改革、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、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、实验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。
3. 项目类型
按照项目的选题和应用价值,项目类型分为理论项目和应用项目,具体要求如下:
(1)理论项目,应具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,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实践性和指导性,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,对物理学专业教学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。